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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林臻明明老早过了雅思,还总问她借英语笔记本。
类似的事情很多。
徐挺是在追温凝不假,但她和林臻在一起的时候,真的很少谈及他们。
高二那年的十佳歌手前,林臻在三楼文科实验班门前堵住了她。
“你去看吗?”林臻低眉看她。
何樱歪着头想了想,反问道:“你的意思是,想让我去看?”
“……嗯。”
何樱从善如流地去了。
她看海报才知道,林臻他们组了一个小乐队参加,还取了个令校领导大跌眼镜的名字,“letscoding”(写代码吧!)。
这个校内闻名的桀骜公子哥儿,一把吉他slap起来的确很帅。
何樱没想起那么多。
她只知道,当林臻站在舞台弹唱着枪花的传世名曲Dontcry,搜索着人群中她的时候。
他右眼一眨,对着她笑,嗓音沙沙的清凉。
何樱觉得四肢的血液直往心口涌去。
她很确信,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他。
那天走出学校音乐厅时,她一路垂着眼,远远地跟在人群身后。
林臻找到了她:“喂,何樱……”
少年止住话,像是在等她的赞扬。
“林臻,”她还是不肯抬头,轻声细气的:“歌很好听。”
林臻脸一红,舒慰笑着跑远了。
何樱却望着八角长廊上垂着的紫藤萝,鼻子一酸。
在经历过一场以惨败告终的闹剧后,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了林臻。
死性不改。
但人都是趋利避害的。这次,她决定吸取教训,要把喜欢藏的更深一点。
整整一年,林臻陪着她走过晚自习放学的八角长廊。
要等到高考完,高考最紧要,她不断告诫自己。
一切止步于高考百天誓师大会。
那天后,上学放学,她忽然再也没在长廊楼梯见过林臻了。
闺蜜们很担心地问过她,何樱只是摇头。
她听人说起过少年心性浮动,三分钟热度,就跟五三必备篇目里那首《氓》写的一样:
“士之耽兮,犹可脱也。女之耽兮,不可脱也。”
还能怎么样。
她连眼泪都没洒,只是撒着娇告诉何琮骑车上下学好累,要他来接送。
所幸高考发挥的不错,录取完后,何樱便把自己一头扎进了健身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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