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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他,就是那个注定要被亲手送上拍卖台的新继承人。
即便想清楚了这一层,他彼时尚且年少,确实也有郁卒和烦闷到无从忍受的时候。
于是,并不记得是从哪天开始,他偶尔也会在母亲的默许下买上一包烟,在少人经过的小巷,在烟雾缭绕、大脑被尼古丁熏得恍惚松懈的瞬间,取下眼镜,揉揉眉心。
卸下所有疏离伪善的面具——
这是不需要为人所发觉的难得任性。
而后。
也就是在这样稀疏平常的一天,有个女孩忙手忙脚地冲过来,一把撞进他怀里。
这么一撞,两相狼狈,人仰马翻,连礼服的扣子都被扯去一颗,前襟大开,手里那副金丝眼镜也被猛地甩飞,再拾起时,镜片支离破碎。
他默然无言,只得先撑地起身,拍了拍身上灰尘,复又扭头,看了这闯祸精一眼。
……虽然是个闯祸精,却生得很好看。
黑发如瀑,扎成个干净利落的马尾,足够深邃精致的五官,无需浓妆艳抹就颜色潋滟的眉与眼,她分明长得如同个唇红齿白的瓷娃娃,脸上的表情,却又像个满身戾气、扮狠吓人的霸王花。
那天。
或许是老天注定,阴差阳错,他并不那么情愿地,救了身陷囹圄的闯祸精一次。讨要纽扣不成,反倒告诉了她自己的名字。
却没有想到,这个叫“陈昭”的闯祸精,还是个不折不扣又固执的粘人精。
次日下午,他望着自己课桌上那一大包零食,发了会儿愣。
小纸条上,字迹倒是漂亮娟秀,写的是一句:钟同学,你好啊,我是陈昭,谢谢你昨天帮我。
他本想把这张纸条,像无数封情书一样,塞进抽屉里暗无天日的角落。
想了想,又不知道为什么——或许是因为这一大包膨化食品实在和自己格格不入,以至于给他留下了难免深刻的印象,所以,这张纸条也格外获得了优待,被他折起,夹进课本里。
这一夹,就是两年。
他开始在无数个地方和她“巧遇”,有时是耀中的小食堂,有时是午休前的树林长椅,有时,是出校门一拐的公交车站不远处。
她总像是跟自己无比熟稔的样子,挥手打着招呼,笑得眼眉都弯弯,问一句:“钟同学,怎么这么巧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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